12 別怕得罪人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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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法則將說明激怒眾人為何是建立重要品牌不可避免的後果,以及為何「被討厭」代表了你說對話了。
準備本書時,我逛了洛杉磯的邦諾書店(Barnes & Noble),想對出版趨勢進行一些觀察研究。結果其中一項最明確、驚訝的發現就是,心理勵志書籍的書名如今大多充斥了粗話!
馬克.曼森(Mark Manson)在2016年出版了《管他的:愈在意愈不開心!停止被洗腦,活出瀟灑自在的快意人生》(The Subtle Art of Not Giving A F*ck),掀起了這種在書封上罵人的風潮。
我在寫書期間訪問了曼森。他告訴我,這本書的銷量已超過1,500萬本。曼森的書名正好突顯了作者如何試圖避免語義飽和,繞過大腦的壁紙過濾器吸引讀者注意,以在競爭激烈的同類書中殺出重圍。
到了2018年,亞馬遜暢銷書排行榜上前25名的書中,除了《管他的:愈在意愈不開心!》之外,還有《今晚有何該死的計畫?》(What the F*@# Should I Make for Evening?)、《五十種吃雞雞的方法》(50 Ways to Eat Cock)、《去他的!放過自己》(Unf*ck Yourself)和《他媽的!給我冷靜點》(Calm the F**k Down)。
根據檔案庫資料顯示,十年前,排行榜上的書沒有一本用粗話作為書名。
暢銷作家莎拉.奈特(Sarah Knight)的編輯麥可.斯澤班(Michael Szczerban)出版了她幾本書名有點粗、但銷量數百萬的熱賣書,其中也包括前面提到的《他媽的!給我冷靜點》。他表示:
「出版商和作者都在想方設法,希望能突破市場雜訊,來觸及讀者。以粗話為書名的作法,似乎讓某些書能達到目標。一旦有成功的案例之後,就會有其他人模仿。當然有人不喜歡如此,部分零售商不願銷售帶有髒話書名的書,但總歸利大於弊。」
當他說「但利大於弊」時,指的便是行銷最基本的原則之一,即避免語義飽和,並且讓自己被聽見。
十多年來,我全部的行銷團隊都在利用、宣揚和實踐此原則,我們甚至還把這段話寫在辦公室牆上:「無論喜愛或討厭,想方設法引人注意。」
對行銷人員來說,最無利可圖的結果就是,大家對你的產品或品牌不感興趣,既不愛也不討厭。
當大眾對你的言語、訊息或行動呼籲漠不關心時,最容易落入上一條法則可怕的習慣化過濾器中。
我採訪了珍.沃爾文(Jane Wurwand),她是德卡保養品(Dermalogica)和國際皮膚研究學院(The International Dermal Institute)的傑出創辦人及願景長。
沃爾文是美容界最受推崇和敬重的權威之一。德卡在她的帶領下,已發展為首屈一指的護膚品牌,全球100多國超過十萬名美容師都在使用他們的產品,她也因此成為美容業最富有的女性之一。
她避免顧客習以為常的首要行銷祕訣,就是說些和做些「惹毛人」的事情。她解釋:
「我們必須準備好激怒80%的人,否則就永遠吸引不了20%的人。
若非如此,我們只會處於中庸、平庸、普通、可接受,但無法占據主導性的地位,那頂多能賣產品,但不是做品牌。
品牌應該要引發情感反應,所以我們的行銷口號是:『我們必須激怒80%的人,來吸引20%的人。』
我們不需要人見人愛,我們若不顛覆一點,每個人只會喜歡我們,但他們不會愛我們。然而,如果有人討厭我們,就一定會有人愛我們。」
話雖如此,但要小心:所有情感策略都有保存期限—隨著大腦逐漸習慣,並減輕相應的影響,情感連結的效果就會遞減。
比較2018年與至今書名帶有粗口的書籍的銷售情況,顯而易見,此種策略的效果開始消減。任何使情感訊息奏效的因素終將會帶起流行,但流行造成的習以為常,又會迅速將其轉化爲尋常之物。
法則12:別怕得罪人
別害怕用情感強烈、大膽甚至具爭議的行銷方法會疏遠受眾,努力引發人們的情感反應,吸引20%的受眾,激怒其餘80%的人,遠比所有人都無動於衷更具價值。